信用卡作為最基礎的信用消費工具之一,現(xiàn)在幾乎每個人手里都有一張。信用卡可以進行透支,也就是信用卡里有一定的消費額度,持卡人可以進行消費,然后在與銀行約定的還款日期將消費金額還上就可以了。那么,信用卡詐騙罪是公訴嗎?詳情參考下文分析。
一、什么是信用卡詐騙罪
根據(jù)刑法第196條規(guī)定,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(guī),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,騙取財物數(shù)額較大的行為。利用信用卡,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、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、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。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犯罪的一種,該罪和詐騙罪之間是特別法和一般法的關系,信用卡在該罪中是犯罪工具,而不是犯罪對象。行為人以信用卡作為犯罪工具進行詐騙活動的,按照特別法優(yōu)于一般法的原則,以本罪定罪處罰。因此,信用卡詐騙罪,簡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體現(xiàn)的信用所實施的詐騙犯罪活動。
二、信用卡詐騙罪的構(gòu)成要件
信用卡詐騙罪的構(gòu)成要件如下:
1、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(chǎn)所有權(quán)。
2、本罪客觀方面表現(xiàn)為行為人采用虛構(gòu)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,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。
3、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,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。
4、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,而且是直接故意,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。
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(gòu)成本罪。在此應指出的是,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,行為人因行為不同,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內(nèi)容而不盡相同。例如,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,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,否則,不能構(gòu)成本罪。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,區(qū)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,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內(nèi)容來分析,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,則是惡意透支,反之,則是善意透支。
三、信用卡詐騙罪是公訴嗎?
信用卡詐騙罪屬于公訴案件,由公安機關偵查辦理,檢察院進行起訴。所以,信用卡詐騙罪是屬于刑事案件的管轄范疇,犯罪嫌疑人面對的是整個公訴機關的處理。大家使用信用卡的時候,一定要注意及時還款,避免惡意不還,或著套取信用卡資金,否則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。